欢迎登陆中企经济网
   

新人限时福利

综合执法云南路中队 勤查转供电费收取合理合规
2022-03-07 11:19:51 来源: 浏览:244

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们推选出的业主代表所组成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它既是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小区业主们实现自治权益的主体。对居民们而言,业委会是“能为自己说话的人”,也是与物业、开发商沟通的桥梁。但是,倘若管理不当反而会成为谋取不法获利的工具。

综合执法云南路接到举报,称辖区金田公寓业主委员会不按照国家规定乱收、高收企业电费。中队接到举报后迅速响应高度重视到现场进行调查落实。经中队执法队员调查,并联系金田公寓业主委员会负责人郑某到中队进行询问调查笔录,该单位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已签订协议,协议上明确写明协议日期。根据共同认可的国网表进行结算,2019年以1.0元/度收取电费,2020年以0.92元/度收取电费,该单位已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收取2019年、2020年的转供电电费,2021年的电费还未收取。该单位已与联通公司工作人员联络,协商以规定的电价收取电费,并将之前多收的电费以抵扣的方式退还。

中队对该业主委员会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涉及的违法行为是:作为转供电单位未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文件规定执行政府定价,高于政府制定价格收取电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依据的法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百零三条“【从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或者1倍以下罚款。”

情形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我中队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积极退还高于政府制定价格收取的电价款3000余元。

下一步,中队将专项检查持续推向深入,通过积极监督检查、线索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乱收高收转供电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不于配合检查的单位、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单位重点查处、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相关企业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队将转供电价格纳入常态化检查,切实将国家降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减轻企业、群众用电成本,不断增强终端用户的获得感。

Tags:综合 执法 南路 中队 查转供 电费 收取 合理 合规 发布者:晨晨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良心揭露柿饼市场惊天骗局!亲赴产地,发现富平柿饼真相! 下一篇芦薇雅,一个深耕美业36载的意大..
热门推荐

推荐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