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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遮挡消火栓的消防违法行为,东升一公司被罚6000元
2024-04-18 11:36:20 来源: 浏览:20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切实做好辖区火灾防控工作。近日,东升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单位室内消火栓被货物遮挡。针对这一情况,大队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据大队监督员介绍,位于小榄镇胜龙村东锐工业大道中山市新材有限公司所在场所共设6个室内消火栓,检查发现其中2个室内消火栓存在被人造板等货物遮挡,无法正常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Tags:存在 遮挡 消火栓 消防 违法 行为 东升一 公司 6000元 发布者: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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